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 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校党字【2022】56号文件)要求,“七一”期间,各二级党组织要在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经研究,现就推荐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及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不懈奋斗。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1)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等次;(2)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1)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为“优秀”等次,且实际从事了党务岗位的工作(如各支部支委及联络员、机关党委部门的党务岗位人员等);(2)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模范履行党务工作职责,成绩显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评价。
三、指标控制及分配
1.“两优”指标累计总数按照不超过机关党员总数10%的比例控制,即总数不超过50名;
2、党员总数12人以下(含12人)的支部推荐1名,12人以上的支部推荐2名;
3、推荐“两优”的类型不受限制。
四、推荐及表彰
1、确定推荐人选。各党支部在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指标分配名额(附件3)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按时上报材料。填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2),签字盖章后,于7月1日前报送机关党委。
3、会议研究表彰。机关党委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表彰结果并发文表彰通报。
联系人:何小佳,联系电话:0551-65780583
邮箱:jgdw@ahau.edu.cn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指标分配表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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