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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18:32:46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机关各单位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农业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现状,现就机关部分科级岗位选拔任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原则。

二、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方案建议

(一)选任岗位

1. 总务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

2. 总务部工程建设科科长1名;

3. 总务部质量安全监督科副科长1名;

4. 总务部规划管理科副科长1名;

5. 总务部绿化科副科长1名;

6. 科技处科研平台管理科副科长1名;

7. 工会秘书(副科级)1名;

8.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新闻宣传科副科长1名;

9. 保卫处安防信息科副科长1名;

10. 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

11.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资产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1名;

12.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房产管理科科长1名;

13.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计划与合同管理科副科长1名;

14. 社会科学处综合科副科长1名;

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学生资管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副科级辅导员2名;

16. 团委文化艺术部副部长(副科级)1名;

17. 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皖东综合试验站副站长(正科)1名;

18. 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产业联盟科科长1名;

19. 教务处(招生办)、教学督导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实践教学科副科长1名;

20. 教务处(招生办)、教学督导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考务科副科长1名;

21. 教务处(招生办)、教学督导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务科副科长1名;

22. 教务处(招生办)、教学督导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发展科副科长1名;

23.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正科级辅导员1名;

24.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副科级辅导员1名;

25.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综合科副科长1名;

2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人才引进科副科长1名;

27.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社保科副科长1名;

2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培养办副主任(副科级)1名。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三)选任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资格审查。机关党委会同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机关党委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机关党委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机关党委办公室:65780583jgdw@ahau.edu.cn

党委组织部:65786101zuzhibu@ah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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