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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17:54:55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校组发[2024]2号)要求,现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0日之前各支部确定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报机关党委批复。

4月11日至4月21日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4月26日前各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机关党委。

二、支部设置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一般情况按部门单位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跨部门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退休教工党支部已单独成立,不再混编。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形式、职数和任期

正式党员7人(含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有条件的,建议增设1名副书记(可兼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会。

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与上级组织协商确定。

为了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请每个支部均要确定1名支部工作联络员(可以委员兼,也可以单设),在职支部联络员同时担任相应的退休党支部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书记、委员的条件

1.政治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强,熟悉党务工作。

2.中共正式党员。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3.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为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支部设立较多的单位,其副职党员负责人应根据其分管工作到所在支部担任支部书记。

4.退休教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75 周岁。

、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反复酝酿、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

1、选举前,召开支委会,确定选举的时间、地点及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形成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提交机关党委。

2、召开支部大会,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酝酿提名候选人。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按差额人选不少于20%确定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等额确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4、候选人初步人选进一步征求支部党员意见,无异议后,作为预备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核批准。

5、机关党委审批后,支部应及时联系分管党委委员,确定召开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支委分工。

6、上报选举结果。其中,支委会委员报机关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机关党委审批。

7、机关党委上报支委、书记(副书记)及分工情况到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书记敢于担当,切实履行支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换届工作。机关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到所联系的支部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严格标准,配强力量。要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4.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中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防止违反规定和工作随意性的行为发生,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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