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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11:48:52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的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规模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

4.其它类型设置。校外学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海外学习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5.纪检委员。党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支部委员会建设

6.委员会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7.委员会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8.委员设置党支部委员会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等,委员名额少的,可兼多职。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辅导员等党员教师中选任,也可从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党员或研究生党员中选任。

9.自身建设。党支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四、教育培养

1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1.发展对象培养。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结合本科生、研究生不同类型的党员特点,组织学习党章党规等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书记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三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3.创新党员教育方式载体。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

五、发展党员

14.发展原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学院定规定的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5.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6.发展质量。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六、党员管理

17.党费收缴管理。按照《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应当在每年1月、7月份,向党员公布1次收缴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8.组织关系管理。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10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妥善处理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发展转接工作规范。

19.流动党员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0.党内激励关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七、党内组织生活

2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22.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3.组织生活会。根据学校安排,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4.党员活动日。根据学校安排,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5.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支部实际和大学生党员群体特点,注重创新载体平台,运用“互联网+党建”“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八、作用发挥途径

26.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组织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育。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生党员政治学习。

27.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青春建功在基层、携手共筑中国梦”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朋辈育人促进同学成长成才活动,活动有计划、有举措。落实“四个合格”要求,广泛开展“争做‘六有’好学生、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28.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发挥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发挥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模范带头作用,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九、工作运行机制

29.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委会(党员大会)制度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30.权利保障机制。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1.责任落实机制。党支部任期工作有目标,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32.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

十、基本工作保障

33.场所保障。按照学校规定,学生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34.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有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35.党建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十一、附则

36.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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